我所开展模拟法庭教学 推动法治知识与程序体验相结合

7月13日,辖区人民法院两名少年审判法官到我所开展法治教育,上午举行专题讲座,下午指导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作为法律常识课“刑法与刑事诉讼”单元的实践环节,将条文学习、案件分析和程序演练相结合。

专题讲座围绕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行为的区别展开,同时介绍刑事责任年龄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法官结合学员提问解释相关概念,帮助其区分行为表现、犯罪构成和法律后果。一至七管区及直属队参加集中学习,八管区通过闭路电视收看。
下午的模拟庭审采用教育科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盗窃案例,围绕数名未成年人盗窃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情节组织教学。案例用于学习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和量刑因素,不涉及对真实案件的重新审理。
两名法官分别担任模拟审判长、审判员,初中班14名学员扮演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证人和书记员。一管区、四管区60名服刑人员现场旁听,其他管区通过闭路电视观看。
模拟开庭前,法官先说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法定代理人到庭等程序要求,帮助学员理解本次教学演示与真实案件审理的区别。法庭调查环节围绕证据和社会调查材料展开,法庭辩论则集中讨论盗窃数额、主从犯区分和自首认定等问题,使不同角色的职责在具体程序中得到呈现。
活动准备与日常教学同步进行。前三周,任课教师组织学员学习盗窃罪构成要件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指导角色扮演者准备起诉书、辩护词和最后陈述。授课法官提前审阅模拟材料,对法庭用语、举证质证等部分作修改,避免情节表演偏离法律程序。
模拟庭审结束后,法官逐项点评角色表现,解释相关量刑因素。旁听学员分组讨论,并在后续法律常识课提交书面心得,把程序中的观察转化为对法律问题的整理。
教育科计划每学期组织一次模拟法庭教学。通过专业人员指导、教师前期准备和学员参与演练,使法治教育从听讲延伸到辨析事实、理解证据和认识程序,进一步增强课堂内容的可理解性。
(责任编辑:宣传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