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办理对象 |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限 | 操作 |
|---|---|---|---|---|
| 亲情会见 | 监护人、近亲属 | 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 | 会见日前审核 | 查看指南 |
| 远程视频会见 | 监护人、近亲属 | 网上预约 | 会见日前审核 | 查看指南 |
| 律师会见 | 受委托律师 | 网上申请、现场办理 | 委托核验2个工作日 | 查看指南 |
| 汇款存款 | 监护人、近亲属 | 网上登记、窗口登记 | 到账后3个工作日 | 查看指南 |
| 通信与亲情电话 | 亲属及其他通信人 | 邮寄信件、网上书信 | 审查后转交 | 查看指南 |
| 离所探亲和特许离所 | 服刑人员及其亲属 | 向所在管区提出 | 审批后通知家属 | 查看指南 |
| 申诉、控告、检举 | 服刑人员及其亲属 | 书面递交、终端提交、检察官信箱 | 转递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 | 查看指南 |
| 学籍证明 | 出监人员及其监护人 | 出监时办理、现场或者邮寄补办 | 补办5个工作日 | 查看指南 |
本所为服刑人员家属和受委托律师提供亲情会见、远程视频会见、律师会见、汇款存款、通信与亲情电话等服务,并公布离所探亲、申诉控告检举、学籍证明的办理条件和程序。亲情会见、律师会见、汇款存款等事项可以通过本网站“服务平台”在线办理,也保留电话和家属接待中心现场办理渠道,不使用网络的家属同样可以办理。



(一)本栏目各事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所不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代为办理会见、汇款、减刑、假释等事项。
(二)办理亲情会见、远程视频会见、汇款存款和网上书信,须先核验身份和亲属关系。首次办理的家属,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到家属接待中心办理,核验后开通服务平台家属账户。
(三)服务平台可以随时提交预约、登记和申请;审核、核验和入账在工作日办理,结果通过服务平台消息或者电话告知。电话咨询和电话预约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
(四)律师办理会见,须先通过服务平台律师端或者到家属接待中心提交委托材料,经刑罚执行科核验后申请会见。
(五)服务平台中的服刑人员信息,仅向经核验的监护人、近亲属和受委托律师提供,查阅情况记入审计日志。请妥善保管账户和密码,不要转借他人。
(六)本所民警不会私下向家属索要钱款,不会要求家属向个人账户转账,也不会通过短信、微信发送服务平台登录链接。遇到可疑情况,请阅读防范诈骗提示并拨打本所电话核实。
(七)对办理情况有意见的,可以通过所长信箱反映,或者向驻所检察室反映、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 本所地址 | 福州市高新区窗厦村悬钟山 |
|---|---|
| 邮政编码 | 350109 |
| 咨询电话 | 0591-22818352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传真 | 0591-22818180 |
| 办事地点 | 会见登记、衣物送交、汇款窗口登记、律师会见登记和首次亲属关系核验在家属接待中心办理;现场会见在会见大厅进行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会见按各分管区每月会见日安排 |
来所办事请提前查询出行路线,预留充足的路程时间,按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到达家属接待中心。驾车前来的,请按现场指引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服从现场民警指挥。手机、现金等随身物品不得带入会见大厅,请在安全检查时存入家属接待中心的寄存柜。
会见日因节假日顺延、恶劣天气或者公共卫生等原因需要调整的,本所将在通知公告中发布,并通过服务平台消息告知已预约的家属,请出行前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