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由本所组织实施。入所的未成年犯中,相当一部分没有读完初中,有的辍学时间较长,入所后先测试文化程度,再按程度编班。

依照《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文化教育根据未成年犯的文化程度分别进行扫盲教育、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分年级编班施教,按规定的课程开课。本所文化课按文化程度分层开班,以初中为主。文化教育由教育科统一组织,民警教师和教育科教师按照教学计划授课,教学时间纳入各管区一日生活制度。
一、入学测试与分层编班
新入所的未成年犯在入监教育期间参加语文、数学文化摸底测试。分配到管区后,教育科根据测试成绩并参考其入所前的就读情况,编入相应的教学班。教学班分为三个层次,各科每学年使用一册教材:
(一)扫盲班。面向文盲、半文盲学员,学制一年,开设扫盲识字课,共160课时,学习汉语拼音、常用汉字的认读和书写、短文阅读和实用读写,学完会认1500字左右,能读懂通知、写简短书信、记简单账目。
(二)小学班。学制两年,分第一、第二学年,开设语文、数学、政治三门课程。第一学年语文180课时、数学150课时、政治70课时;第二学年语文260课时、数学150课时、政治70课时,两年学完小学主要内容。
(三)初中班。学制三年,分第一、第二、第三学年编班(对应七至九年级),开设语文、数学、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五门课程,每学年语文、数学各100课时,历史、地理、政治各45课时。
入所前已完成初中教育的学员不编文化班,参加通用课程、法治读本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二、课时与教学安排
课堂教学每周不少于20课时、每年不少于1000课时,其中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余课时用于思想教育,包括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教学按春季、秋季两个学期组织。每学期开学前,教育科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与技能培训、体育锻炼和自习时间统筹安排。一般情况下,每个工作日上午安排文化课,下午安排技能培训、体育锻炼和活动课,晚间为自习时间,由管区民警组织复习和完成作业。
文化课按上述各班的规定课程开课,以语文、数学等基础学科为主。年满16周岁的学员另学职业道德与劳动安全、劳动教育与生活技能、心理与社会适应、就业创业指导4门通用课程,各60课时;全所学员不分文化程度学习法治读本,共58课时。各班同时安排道德修养、形势政策等思想教育课程。对学习困难的学员,教师在自习时间进行个别辅导。


三、师资与教学条件
文化课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民警和教育科教师担任。经审核的社会帮教志愿者可以在民警监督下协助开展阅读辅导和学业辅导。
文化课、通用课程、法治读本和技能培训使用本所组织编写的教育改造教材,共33册:扫盲1册、小学6册、初中15册、技能7册、通用课程4册、法治读本1册。文化课教材参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的主要内容编写,结合学员多为十几岁青少年的实际作了精选。本所设有教室、阶梯教室和图书阅览室,阅览室按管区轮流开放,提供图书和报刊借阅。
每学期开学前,教育科组织任课教师集体备课,统一教学进度;学期中开展听课评课和作业检查,教学情况纳入对管区的考核。
四、考试与学业证书
每学期末由教育科统一组织考试。完成相应阶段学习、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习成绩和取得的证书记入个人教育档案,作为计分考核的内容之一。监护人可以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子女的学习成绩和证书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业证书不体现服刑经历。刑满释放时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出监队会同其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协助联系复学或继续学习。
五、图书阅览与读书活动
图书阅览室藏有文学、历史、科普、法律和职业技能类图书,各管区设有流动书架,定期轮换。社会各界捐赠的图书由教育科逐册审核后登记入库。
教育科每年组织读书月活动,开展读书笔记评比和读书分享会,经审核的高校志愿者在民警监督下参与阅读辅导和学业辅导。



六、女子管区文化教育
本所实行男女分押,女性未成年犯集中关押在八管区(女子管区),由女民警直接管理。女子管区单独编班,文化班按扫盲、小学、初中分层教学,课程设置和教材与其他管区相同,由教育科统一安排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和考试要求与其他管区一致,并结合女性青少年特点开设青春期健康和自我保护课程。

(负责部门:教育科、各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