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存款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财务科更新日期:2026-05-18

汇款存款事项概要
办理对象经本所核实亲属关系的服刑人员监护人、近亲属
汇款用途生活费;学习用品费(须事先经教育科批准)
汇款金额每笔50元至1000元;生活费每名服刑人员每月合计不超过1000元
办理方式通过服务平台或者在家属接待中心窗口登记汇款,再向本所指定账户转账
办理时限财务科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入账
收费标准本所不收取费用,银行转账手续费按银行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22818352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办理依据与管理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五条关于罪犯收取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的规定。

(二)本所《关于规范服刑人员生活费及学习用品费汇款管理的通知》(2026年5月18日),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服刑人员在所内不持有现金。家属汇入的款项存入本所为其设立的个人账户,由财务科统一管理,按生活费、学习用品费分别记账;服刑人员在所内超市购物、缴纳考试费用等,均通过个人账户结算。服刑人员的伙食、被服和医疗由国家保障,家属无须为此汇款。

汇款人仅限经本所核实亲属关系的服刑人员监护人和近亲属,其他人员的汇款一律退回。

二、汇款限额

家属汇入的款项按用途分别管理。超出每月生活费限额的部分予以退回;学习用品费须由服刑人员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教育科批准后通知家属汇款。

汇款限额
项目生活费学习用品费
使用范围在所内超市购买日用品、文具等经批准的物品购买自学考试教材、缴纳考试费用等
单笔金额50元至1000元50元至1000元
每月限额合计不超过1000元不计入每月限额
审批要求无须审批须事先经教育科批准

三、办理流程

  1. 第1步:登记汇款登记后记下登记编号
  2. 第2步:转账汇款附言填写登记编号
  3. 第3步:确认入账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
  4. 第4步:查询结果平台显示“已入账”

(一)登记汇款。登录服务平台家属端,在“汇款存款”中选择服刑人员、汇款用途和金额,提交后记下系统生成的登记编号;不使用网络的,可以在会见日到家属接待中心窗口登记。登记时,服务平台显示当月生活费剩余额度。

(二)转账汇款。按登记时告知的本所指定账户转账,转账附言填写登记编号。请只向本所指定账户转账,不要转入任何个人账户。

(三)确认入账。财务科在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核对登记信息,确认入账;学习用品费经教育科批准后确认入账。

(四)查询结果。入账后服务平台中的状态变为“已入账”;款项被退回的,注明退回理由。

家属在家属接待中心登记窗口前排队,民警在窗口内核验证件,一侧为存放柜和候见座椅
图为家属在家属接待中心登记窗口办理登记手续。本所供图

四、所需材料

首次汇款前,汇款人须通过服务平台或者在家属接待中心完成身份核验和亲属关系登记,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已核验亲属关系的家属再次汇款,无须重复提供。

在家属接待中心窗口登记汇款的,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退回与结算

下列款项予以退回:未经登记或者转账附言未填写登记编号的款项;汇款人未经核实亲属关系的款项;单笔金额低于50元或者高于1000元的款项;超出每月生活费限额的部分。款项原路退回汇款账户,银行收取的手续费由汇款人承担。

服刑人员出监当日,个人账户余额结算给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并提供全部汇款和消费明细。

六、查询与对账

家属可以在服务平台“汇款存款”中查看每笔汇款的登记编号、金额、用途和状态,以及当月生活费已用和剩余额度。不使用网络的家属,可以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查询,查询时须核对汇款人身份信息。汇款状态的含义如下:

汇款状态说明
汇款状态含义与处理
待确认已登记汇款,财务科尚未收到或者尚未核对款项。请确认转账附言已填写登记编号
已入账款项已存入服刑人员个人账户,可以按用途使用
已退回款项不符合规定,已原路退回汇款账户,服务平台注明退回理由

注意事项:会见时不得交送现金,严禁向民警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交付钱款;请只向登记时告知的本所指定账户转账,不要转入任何个人账户。本所从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会见费、通话费、“照顾费”或者办理减刑、假释的费用,凡以上述名义索要钱款的均为诈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本所反映(电话:0591-22818352)。

七、常见问题

  • 每月可以汇多少钱?

    每笔50元至1000元,生活费每名服刑人员每月合计不超过1000元,超出部分予以退回。购买自学考试教材、缴纳考试费用等学习用品费须事先经教育科批准,不计入每月限额。
  • 汇款后多久能到账?怎样查询?

    财务科在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入账,服务平台“汇款存款”中的状态随即由“待确认”变为“已入账”。不使用网络的家属,可以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查询,查询时须核对汇款人身份信息。
  • 转账时忘了在附言中填写登记编号怎么办?

    附言未填写登记编号的款项无法与登记信息核对,将原路退回汇款账户。退回后请重新登记,并在转账附言中准确填写新的登记编号。
  • 会见时可以当面交钱给服刑人员吗?

    不可以。会见时不得交送现金,严禁向民警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交付钱款。请登记汇款后,向登记时告知的本所指定账户转账。
  • 服刑人员的伙食、医疗需要家属交钱吗?

    不需要。服刑人员的伙食、被服和医疗由国家保障,本所不向家属收取伙食费、医疗费。生活费只用于在所内超市购买日用品、文具等经批准的物品。
  • 服刑人员出监时,账户余额怎么处理?

    服刑人员出监当日,个人账户余额结算给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并提供全部汇款和消费明细,由领取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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