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本所申请获取本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信息。本所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以在本网站“狱务公开”各栏目查阅,不需要申请。

一、申请须知

(一)申请方式。可以在本页在线提交,也可以将书面申请邮寄或者当面递交至本所(地址:福州市高新区窗厦村悬钟山)。在线提交的,以本所确认收到申请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申请内容。申请须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检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

(三)答复期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不予公开的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本所不得公开。未成年服刑人员的个人信息、计分考核和奖惩等档案材料依法予以保护,不通过本渠道公开,服刑人员的近亲属可以凭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家属接待中心了解有关情况。

(五)收费。本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六)查询进度。提交成功后页面显示以“YS”开头的查询码,可以在办件查询中查询受理情况、答复期限和答复内容。

二、在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