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造

本所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对未成年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教育改造为主,办成教育人、改造人的特殊学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司法部令第56号),本所对未成年犯进行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课堂教学每周不少于20课时、每年不少于1000课时,其中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不低于总课时的70%。新入所的未成年犯接受入监教育不少于两个月,出所前接受出监教育不少于两个月。

未成年犯的劳动以学习文化和劳动技能为主。未满16周岁的不参加生产劳动;参加习艺劳动的,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不从事繁重、有毒有害的劳动,不参加所外劳动。

教育改造工作由教育科、技能培训科、心理矫治中心和入监队、出监队分工负责,各管区民警负责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个别教育。本所男女分押,女子管区(八管区)单独编班,开设服装制作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和亲情帮教由女民警组织。本栏目分以下七个专题介绍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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