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本所据此组织亲情帮教,并指导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亲情帮教包括家长课堂、亲情会见、通信和亲情电话等形式,由教育科和各管区组织实施,会见和通信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一、家长课堂
教育科在会见日和亲情帮教日举办家长课堂,由民警和心理咨询师向监护人讲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亲子沟通方法和家庭教育责任,介绍子女在所内的学习和改造情况。
监护人也可以登录服务平台学习家庭教育网络课程,了解会见、通信、汇款等规定和做好回归准备的有关知识。

二、亲情会见
亲情会见分为现场会见、远程视频会见和特优会见三种,家属预约的会见经审核批准后进行。
(一)现场会见。在服刑人员所在分管区每月的固定会见日进行,在会见大厅隔着玻璃通过电话交谈,每次最多3名亲属参加,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二)远程视频会见。家属在所在地司法局视频会见室与本所远程视频会见室连线,仅在工作日进行。
(三)特优会见。对改造表现突出服刑人员的奖励,由所在管区提请、本所批准,在特优会见室进行,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家属不能自行预约。




三、通信与亲情电话
服刑人员可以与亲属通信,来往信件依照规定接受检查。经批准,服刑人员可以在管区规定的时间拨打亲情电话,号码限于登记的监护人或近亲属,每次通话不超过10分钟。具体规定见通信与亲情电话。
四、亲情帮教日
各管区结合会见日举办亲情帮教日活动,邀请监护人观摩文化课和技能培训,参加家庭教育课,与子女见面交谈。
对家庭关系紧张、长期无人会见的服刑人员,教育科会同管区民警和社会帮教志愿者开展帮扶,协助联系其监护人。
女子管区(八管区)的会见和亲情帮教活动由女民警组织。

五、社会帮教
本所每年公开招募社会帮教志愿者,经审核和岗前培训后,在民警监督下参与阅读辅导、学业辅导、文艺教学和出监帮扶。社会人士和志愿者团体捐赠的图书、学习用品经审核后统一登记使用。
有意参与社会帮教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招募公告,或者通过所长信箱联系教育科。


(负责部门:教育科、狱政管理科、各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