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依据

本所执行刑罚、开展狱政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严格依照法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本页收录与刑罚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改造、律师会见和法律援助直接相关的主要文件,共24件,其中法律11部、部门规章4部、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9件。

文件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三类排列,每类下注明制定机关。点击文件名称,可查看制定机关、公布情况、内容简介、主要条款要点和本所执行情况;点击右上角“全部展开”,可一次展开全部文件。“执法程序”栏目各项程序所列依据,也可直接链接到本页相应文件。

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按刑罚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和法律服务的顺序排列。

部门规章

由司法部在本部门权限内制定,以司法部令公布。

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

司法部印发或者中央政法机关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和工作规定。

说明

本页所列条文为要点摘录,部分条文作了节略,不作为执法和诉讼的依据,一切以国家正式公布的文本为准。法律、行政法规的正式文本可以登录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查询,部门规章和司法部规范性文件可以在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查询,司法解释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

家属接待中心备有本页所列法律法规的文本,来访人员可以在会见日现场查阅。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有疑问的,可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以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拨打本所咨询电话0591-22818352,或者通过所长信箱提出。国家修改或者新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的,本所及时更新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