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举行2026年夏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仪式

9月21日上午,我所在礼堂举行2026年夏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仪式,为本次认定中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证书。所领导,教育科、各管区负责民警和技能培训教师参加。八管区(女子管区)获证学员的证书,由女民警于当天下午在本管区颁发。


职业技能培训既是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也是服刑人员为回归社会作准备的一项具体工作。本次颁证围绕学员已经完成的学习和考核展开,将阶段性学习成果与后续文化学习、技能提升联系起来,引导学员正确认识证书的意义,重视实际操作能力和持续学习。
此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具备资质的社会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实施,考生分别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我所培训教师作为观察员到场,不参与评分。教学组织与等级认定相区分,有助于客观反映学员对理论知识、操作规范和实际技能的掌握情况,避免将完成培训等同于通过认定。
获颁证书注明相应职业(工种)和技能等级,与社会考生取得的同类证书具有相同效力,不体现服刑经历。证书是学习成果的证明,不意味着学习过程结束,也不能替代就业岗位所需的其他法定条件。后续教育仍需把文化基础、职业道德和技能训练结合起来,为学员进一步学习和依法就业提供支持。
所长在颁证时要求,获证学员继续完成文化课程,把已经掌握的技能巩固好;尚未通过认定的学员认真查找差距,在教师辅导下做好下一次认定的准备。针对未通过的学员,培训教师继续开展辅导,将考核反映的问题转化为后续教学内容,帮助其明确需要加强的知识和操作环节。
有关证书情况记入个人教育档案,并按规定作为教育改造考核的参考。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计分考核、刑罚变更程序各有不同用途,不能以取得某项证书直接推定具备减刑、假释条件。通过完整记录课程学习和考核情况,更好地为个别化教育和出监衔接提供依据。
出监前,出监队将结合学员取得的证书及个人需要,与有关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接收部门做好相应衔接,联系后续培训或就业渠道。监护人可通过服务平台“改造表现”栏目了解证书情况,与管区民警共同关注学员后续学习安排。
(责任编辑:宣传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