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平台实名账户开通、登录及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位服刑人员家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服务平台实名账户管理,保障办事信息和个人信息安全,我所调整账户开通及登录方式,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账户实行实名管理
服刑人员家属、律师和社会帮教志愿者使用本人11位手机号作为登录账号;驻所检察室、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账户由我所统一开通并告知。
账户一人一号,按照身份和业务需要配置权限,不得转借或共用。账户能够登录,不代表已获准办理所有事项,具体业务仍须履行相应申请、核验和审批程序。
二、家属账户办理
家属账户由服刑人员所在管区的管教民警开通,不接受网上自行注册。监护人、近亲属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在工作日或者会见日到家属接待中心核验;核验通过后,以本人登记的手机号开通。
初始密码由系统随机生成,经短信发送至本人手机或由民警当面告知。家属账户仅能查看与本人经核实关联的服刑人员信息,不得借用他人账户查询其他人员情况。手机号变更时,请联系所在管区民警,核实后同步变更登录账号。
三、律师账户办理
律师可在平台登录页选择“律师注册”,填写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并上传律师执业证照片,经审核认证后使用。
账户认证与律师会见材料核验是不同事项。申请会见时,仍须依法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不能以已有账户替代具体案件的委托关系证明。
四、社会帮教及单位账户办理
社会帮教志愿者通过审查并完成岗前培训后,由我所开通账户,用于查看活动安排和反馈服务情况。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和授权范围使用账户,人员变动或者职责调整时,应与我所联系处理相应权限事项。
五、登录和密码要求
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密码不少于8位,应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符号中的至少三类。不得使用常见简单密码、四位以上连续相同或顺序字符,以及本人手机号、姓名等容易推测的内容。
连续5次输错密码,暂停登录15分钟。手机号账户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验证码须在5分钟内使用。请仅在本人主动发起的操作中输入验证码,不向任何人提供密码或验证码,我所工作人员不会要求家属交出上述信息。
六、信息保护和线下服务
平台对个人信息访问留痕,各方只能在授权范围内查询、使用履职或办事所需信息。请勿将查询页面截图随意转发,不得公开传播未成年服刑人员个人资料。
不使用网络的家属,仍可通过电话或到家属接待中心办理会见预约、汇款登记等事项,线下渠道继续保留。咨询电话:0591-22818352,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提供服务。
特此通知。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2026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宣传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