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方管理服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2026-03-24 09:00来源:所办公室

各位服刑人员家属,各有关单位:

我所多方管理服务系统自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起上线运行。系统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从本网站相应入口登录,为亲属服务和有关单位依法开展工作协同提供办理渠道。现就使用范围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家属可办理的事项

经身份和亲属关系核验的监护人、近亲属,可通过平台申请所在分管区会见日的现场会见,预约已开通服务司法局的远程视频会见;提交亲属书信、查阅回信;登记生活费和学习用品费汇款。

平台还提供相应学习、改造信息查询及家庭教育课程。家属可在权限范围内了解所在班级、学习成绩、证书和月度计分考核情况,结合课程内容配合开展家庭教育。

各事项仍须履行相应审核和办理程序。提交预约不等于预约成功,登记汇款不等于款项已到账,普通亲属书信按规定检查转交。依法适用专门程序的申诉、控告、检举等材料,不与一般书信混同处理。

二、家属账户核验

开通前,监护人或近亲属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到家属接待中心核验。账户只能查询与本人经核实关联的服刑人员信息,不得用于获取其他人员资料。

上线初期,家属接待中心设置咨询窗口,指导有需要的家属登录、查询和提交申请。不会使用网络不影响通过线下渠道办理有关事项。

三、有关单位协同事项

律师可按照规定提交身份和委托材料,申请会见当事人;驻所检察室依法开展刑罚执行监督,查阅相应授权范围内的材料及整改情况;社区矫正机构接收涉及假释等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材料。

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衔接,由相应职责部门按规定办理,不因使用同一平台而改变法律状态。社会帮教单位可按权限提交活动申请、了解安排并反馈实施情况。

平台用于传递材料和辅助协作,不替代有权机关依法作出决定,也不改变法律文书送达、材料保管等程序要求。

四、信息安全和使用责任

平台实行实名账户和分类授权,对个人信息访问留痕。使用人只能查询履职或办理相应事项所必需的信息,不得转借账号、擅自扩大查询范围或向外传播资料。

涉及未成年服刑人员、被害人及家属的个人信息,按规定保护。发现账号或信息异常,应及时通过正式渠道反映,不向陌生人提供账户密码和验证码。

五、线下渠道继续保留

家属仍可通过电话或到家属接待中心预约会见、登记汇款,也可通过邮寄开展普通亲属书信联系。线上和线下渠道并行,不以拥有平台账户作为依法办理有关事项的唯一条件。

咨询电话:0591-22818352,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特此通知。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2026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宣传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