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谨防冒充民警向服刑人员家属索要钱款的提示公告
各位服刑人员家属: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我所民警、管教人员,或者自称认识“有关系的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联系家属,以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调换管区、安排轻松岗位等名义索要钱款,已有家属反映受骗情况。为保护家属财产安全,现提示如下。
一、警惕将正常执法事项包装为有偿“办事”
亲情会见、远程视频会见和特优会见均不收取办理费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存在向个人交费即可批准的渠道。
以会见费、押金、保证金、伙食费、医疗费或“照顾费”等名义私下索财,要求家属立即向指定个人转账的,应当高度警惕。对方即使说出服刑人员姓名、家庭情况或所在单位,也不能据此证明其为本所工作人员。
二、生活费汇款通过公布渠道办理
家属为服刑人员存入生活费、学习用品费,应按规定通过服务平台或家属接待中心登记,向本所公布的指定账户汇款。学习用品费涉及审批的,按照相关通知办理。
我所民警不会私下向家属索要钱款,不会要求转入个人账户,不会通过短信或微信发送所谓服务平台登录链接。请从本网站正式入口进入平台,不委托陌生人代办,不按对方发送的截图、二维码或账户付款。
三、核实身份应使用独立取得的联系方式
接到自称我所工作人员、涉及钱款的电话,请先结束通话,再通过本所正式公布的电话核实,不回拨对方提供或转接的号码。咨询电话为0591-22818352,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对以“必须保密”“立即转账”“错过就不能办理”为由催促付款的,不因担心亲属受到影响而放弃核验。刑罚执行和亲属服务事项应当通过规定渠道办理,不以私人转账作为办理条件。
四、已经转账或发现被骗的及时报警
发现被骗、已经转账或者账户信息泄露,应立即拨打110报警,保存通话号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对方提供的链接等材料,配合公安机关处理。遇到可疑情况可拨打96110咨询,不继续向对方支付所谓解冻、退款或追回损失的费用。
冒充我所民警的线索,也可通过本网站所长信箱“举报”类别反映,我所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家属可使用“国家反诈中心”客户端了解风险提示,但任何技术提示均不能替代对实际收款对象和办理事项的核验。
特此公告。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2026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宣传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