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2026年第二季度群众诉求办理情况通报
现将2026年4月1日至6月30日群众和服刑人员家属通过所长信箱、信函、电话及家属接待中心提出诉求的办理情况通报如下。统计覆盖咨询、建议及有关投诉举报事项,公开内容不包含可识别来信人或服刑人员身份的信息。
一、受理总量和事项分布
第二季度共受理诉求214件,第一季度为176件。本季度涉及亲情联系和资金办理的事项较多,具体按事项内容统计如下:
| 事项类别 | 件数 |
|---|---|
| 会见日、会见预约和身份证件 | 68 |
| 生活费及学习用品费汇款 | 37 |
| 书信和亲情电话 | 29 |
| 减刑、假释及计分考核 | 22 |
| 文化学习、技能培训和证书 | 19 |
| 其他事项 | 39 |
| 合计 | 214 |
上述分类按事项内容统计,不与提出渠道重复累计。同一时期平台、电话和现场均提供联系渠道,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条件选择办理方式。
二、答复和核查情况
本期受理事项均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平均办理时间4.2个工作日。这里的答复完成是对诉求办理的统计,不当然意味着所有后续业务、案件审查或监督程序同时终结。
29件投诉中,8件经核查属实或部分属实,主要涉及汇款确认不及时、两个会见日等候时间较长,以及一封退回信件未充分说明原因等。本所已向有关当事人致歉并完成相应整改。
涉及执法问题的投诉和减刑、假释公示异议共9件转交驻所检察室,接受法律监督。驻所检察室逐件审查,对有关办理情况未提出异议。
三、针对具体问题改进服务
围绕会见登记等候问题,每个会见日增开一个登记窗口;围绕转账信息填写不清,在服务平台醒目标示每笔汇款登记编号,并附转账说明,方便家属核对。
会见证背面增加会见日表,便于家属查询下一次办理时间。对不能转交的信件,要求说明具体处理理由,使寄信人能够了解所涉问题,并依法反映异议。
上述措施分别对应受理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在于减少重复咨询、缩短现场等候和提高办理信息的清晰程度。
四、意见反馈和隐私保护
对具有普遍性的答复,经来信人同意并作信息保护处理后,在本网站“公开答复”栏目发布。涉及个人身份、家庭关系或个案材料的内容,不因具有参考价值而未经审查公开。
群众可继续通过所长信箱、书面信函或电话反映事项。咨询电话0591-22818352,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依法应通过申诉、检察监督等程序处理的,按相应渠道和期限办理。
(责任编辑:宣传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