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2026年第一季度群众诉求办理情况通报
自2026年起,我所按季度公开群众及服刑人员家属诉求办理情况。本期统计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包括所长信箱、书面信函、电话和家属接待中心现场反映的事项,公开数据不包含个人身份信息。
一、受理渠道
第一季度共受理诉求176件。按提出渠道统计如下,各渠道合计与本季度总数一致:
| 反映渠道 | 件数 |
|---|---|
| 所长信箱 | 71 |
| 书面信函 | 38 |
| 电话反映 | 45 |
| 家属接待中心当面反映 | 22 |
| 合计 | 176 |
春节前后,会见安排、汇款和物品送交方面的咨询较为集中,1月、2月受理量占本季度六成以上。渠道统计用于了解群众选择何种方式联系,与事项性质、业务内容不是同一分类。
二、事项内容
按主要业务内容统计,会见日、预约和身份证件52件,生活费及学习用品费汇款31件,书信和亲情电话24件,减刑假释与计分考核21件,文化学习、技能培训和证书14件,其他34件,合计176件。
上述分布反映了家属在来所准备、亲情联系和日常资金办理方面的主要信息需求,也为调整办事提示和接待安排提供参考。
三、办理与监督
本期受理事项均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平均办理时间4.6个工作日。答复情况按本期台账统计,涉及其他法定程序的,仍按相应权限和期限办理。
24件投诉中,6件经核查属实或部分属实,涉及节前登记等候时间较长、亲情电话号码变更办理较慢、两笔汇款入账确认不及时,以及一次会见中通话设备音量偏小等。本所已向当事人说明情况、致歉,并落实相应整改。
涉及执法问题的投诉和减刑、假释公示异议共7件,转交驻所检察室。驻所检察室逐件审查,对相关办理情况未提出异议。
四、服务改进
针对节前等候问题,会见日提前开放登记窗口并安排引导分流;亲情电话号码变更改为窗口当场受理,按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安排办理,减少家属重复联系。
财务科逐工作日核对到账信息,对附言不完整的主动联系汇款人核实。会见大厅通话设备开展检修,窗口设备更换列入年度维修计划,将临时处置与后续设施改造相衔接。
3月24日,多方管理服务系统上线。家属可通过平台预约会见、登记汇款和查询办理进度,家属接待中心设置咨询窗口指导使用,原有电话和现场渠道继续保留。
五、公开答复和联系渠道
对具有普遍参考意义的答复,经来信人同意并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处理后,在本网站“公开答复”栏目发布。群众可继续通过所长信箱、信函或拨打0591-22818352反映事项,电话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责任编辑:宣传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