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教育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我所组织开展禁毒主题教育。公安机关禁毒部门两名民警到所授课,所医院医生讲解毒品对身心健康的危害,各管区配套开展知识测试、专题讨论和宣传教育。八管区(女子管区)在本管区收看闭路电视直播。

专题授课结合青少年可能接触的社交场景,介绍不法分子以零食、饮料、电子烟等外观伪装涉毒物品,或者利用网络交友、利益诱惑引人参与涉毒活动的风险。民警通过仿真样品说明识别和防范要点,提醒学员不能仅凭外包装、熟人推荐或者所谓“没有危害”的说法判断物品性质。
对接受他人委托携带、运送不明物品等情形,授课结合案例说明法律风险,引导学员提高警惕、拒绝不明来源物品和不合理请求。法律责任的认定须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定条件,教育重点在于帮助学员理解行为边界,而不是用笼统结论代替对案件的依法判断。
法律知识环节讲解毒品犯罪的有关规定,说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刑事责任,以及刑法对不同责任年龄的规定。其中,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贩卖毒品行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专门提示,帮助学员纠正“年龄小就不用承担责任”的误解。
所医院医生从健康角度讲解毒品对大脑、心血管和精神健康等方面的危害,结合青少年身心仍处发展阶段的特点说明风险。法律教育与健康教育相互补充,使学员既了解行为后果,也认识到远离毒品与保护自身健康的关系。
当天,各管区组织禁毒法律和危害知识测试,以“拒绝毒品、远离不良交友”为题开展班级讨论,在宣传栏张贴相关资料,晚间播放禁毒专题片。服刑人员可自愿给亲属、朋友写信,分享所学知识,书信按规定检查后寄出。心理矫治中心对入所前有吸毒史的人员开展个别谈话,了解需要进一步支持的情况。
根据教育安排,今年暑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参观课程将增加禁毒专题,把所内专题教育与面向社会的预防教育相衔接。相关内容将继续注重年龄适宜、案例去标识化和依法求助,避免以猎奇展示代替科学、规范的禁毒宣传。
(责任编辑:宣传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