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医院完成秋季健康体检 做好异常指标复查和分类健康管理

9月8日至15日,所医院为全所302名服刑人员开展秋季健康体检。体检以管区、直属队为单位分批进行,文化课和技能培训按照调整后的课表安排。此次体检在了解基本健康状况的同时,关注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和日常健康需要,将检查结果与后续复查、治疗和生活管理相衔接。

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一般检查,内科、外科、眼科、口腔科检查,以及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和胸部影像等项目。结合未成年人的发育特点,本次增加脊柱侧弯筛查和营养状况评估。对入所不满三个月、已完成较全面入监体检的人员,结合既往检查情况安排一般项目及视力、口腔检查,避免简单重复检查。
传染病防控与常规健康检查同步开展。所医院组织肺结核筛查,对出现咳嗽、低热等症状的人员进一步检查;本次筛查未发现肺结核病例。涉及疫苗接种的,由医务人员结合检查结果、接种史和接种条件进行评估,在履行有关告知、同意程序后安排,不以筛查代替诊疗判断。
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视力和口腔问题,所医院分别明确后续措施。9名体重偏低人员增加相应营养支持并每月复测;46名视力不良人员安排验光配镜;31名存在龋齿问题的人员由口腔科分批治疗。对筛查发现的4名轻度脊柱侧弯人员,由医生给予进一步指导,管区民警在体育活动和日常管理中落实相应注意事项。
血压、心电图和肝功能指标异常的人员纳入复查安排。其中,血压偏高12人、心电图异常3人、转氨酶偏高5人,均安排一周后复查。上述结果是本次检查发现的情况,不直接等同于已经确诊某种疾病;需要进一步专科检查的,按照规定到社会医院就诊。确诊慢性病的建立随访台账,定期复诊,并根据医疗意见调整不适宜的运动或实训安排。
体检后的管理是此次工作的重点之一。对需要持续观察的人员,所医院逐人登记检查发现、复查时间和后续处理情况;对患重病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通知监护人。相关健康信息录入个人健康档案,在调出或者出监时做好必要的档案衔接,便于后续医疗和健康管理延续。
监护人对亲属健康状况有疑问,可在会见日到家属接待中心咨询,或在工作时间拨打0591-22818352了解办理渠道。有关个人健康信息按照身份核验和信息保护要求提供,不在公开报道中披露可识别个人身份的诊疗资料。
(责任编辑:宣传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