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媒体关注我所文化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9月3日,省内媒体刊发报道,关注我所未成年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报道通过课堂和实训场景,介绍文化教育、技能学习与回归准备之间的衔接,展示以教育改造为主的日常教学安排。
记者此前经宣传办公室安排到所采访,了解学员上午学习文化课、下午参加技能培训、晚间集中自习等情况。报道将技能学习放在整体教育安排中介绍,而不是单独以实训作品或取证数量呈现工作。
目前,我所设置电工、计算机应用、中式面点、汽车维修、园林绿化、茶艺和服装制作七个培训方向,其中服装制作在女子管区开展。课程选择结合区域岗位需求、现有教学条件和学员文化基础,为不同学习起点的人员提供相应培训内容。
电工实训成为报道中的一个具体场景。学员在实训板上练习照明电路接线,教师对操作步骤和问题进行讲解;计算机应用课堂则在不联网的教学设备上进行。报道同时介绍工具清点、教师指导和民警现场管理,说明实训并非脱离安全要求的单纯操作。

受访培训教师结合教学观察,谈到部分学员独立完成电路任务后,对理论和文化学习更愿意投入。这一反馈反映了具体课堂中的变化,也说明技能课与基础知识学习可以相互联系;不同学员的学习进展仍需结合持续记录了解。
报道还介绍未成年犯教育和劳动时间的有关要求,包括课堂教学每周不少于20课时、每年不少于1000课时,文化和技术教育课时占比不低于70%;未满十六周岁的不参加生产劳动,年满十六周岁的习艺劳动按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管理。
学员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记入教育档案,出监准备时作为了解个人技能、联系培训或就业服务的材料。有关部门根据刑满释放、假释等不同情形与接收地衔接,不以取得证书直接承诺就业结果。
采访由宣传办公室全程协调,未拍摄服刑人员正面影像,报道不公开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新闻媒体申请到所采访,按本所安排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宣传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后组织。对教育工作的介绍与对未成年人信息的保护一并落实。
(责任编辑:宣传办公室)
